專業介紹
- 專業簡介
- 職業面向
- 培養目標
- 核心課程
- 專業能力要求
- 接續專業
播音與主持藝術主要研究語言文學、播音學、藝術學、美學、廣播電視新聞傳播學等方面的基本知識,接受普通話語音、播音發聲、播音表達的基本訓練,在廣播電臺、電視臺等進行廣播電視播音與節目主持等。
面向播音、主持、講解以及網絡視聽有聲語言創作、少兒藝術教育等崗位(群)。
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,掌握扎實的科學文化基礎和播音主持等知識,具備語言表達、播音主持和節目制作等初步能力,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養,能夠從事新聞播音、配音、講解、節目主持、網絡視聽有聲語言創作、少兒藝術培訓等工作的技術技能人才。
專業基礎課程:廣播電視基礎、表演基礎、基礎寫作、形體。
專業核心課程:語音與發聲、播音創作基礎、即興口語表達、文藝作品演播、新聞播音、節目主持藝術。
實習實訓:對接真實職業場景或工作情境,在校內外進行朗誦、講解、新聞播音、節目主持、活動主持等實訓。在廣播電視臺、新媒體、文化旅游活動場所和展館、藝術教育培訓機構等單位進行崗位實習。
1.具有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交流能力;
2.具有場館展覽講解的能力;
3.具有不同類型文學稿件和配音稿件的初步表達能力;
4.具有廣播、電視、新媒體新聞的初步播音能力;
5.具有音視頻節目主持和制作的初步能力;
6.具有本專業需要的自我形象管理和塑造的能力;
7.具有適應產業數字化發展需求的基本能力;
8.熟悉傳媒行業相關法律法規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;
9.具有終身學習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。
接續高職專科專業舉例:播音與主持
接續高職本科專業舉例:播音與主持
接續普通本科專業舉例:播音與主持藝術